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仿制藥6月1日起不再批準商品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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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2006-06-06 來源:汕頭市藥業商會 打印本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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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15日,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頒布新修訂的《藥品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》(以下簡稱《規定》),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。屆時,仿制品將不再獲批商品名,而只能使用通用名;同一企業生產的同一藥品,成分相同但劑型或規格不同的,也必須使用同一商品名。 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,近5年來,我國批準的藥品注冊文號數以萬計,但其中真正意義上的新藥卻不到100種,絕大多數屬于仿制藥!兑幎ā穼嵤┖,預計今后我國每年新增藥品商品名將不會超過100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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